建立保障体制机制
- 发布日期: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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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试点工作要求,学校教务处和试点教学院系要组织成立相关通识教育课程及试点专业核心教学团队,原则上由本专业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应尽可能由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承担。优先引进和聘任有一定工程经历的教师,并积极从企业聘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围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构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工程教育师资队伍,成立建设工作组,组建工程教育课程群的教学团队。
(1)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学校和学院给予相应职权和待遇。主要负责组织制订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全面负责试点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
(2)成立建设工作组
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组建工作组,吸收有能力有热心的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工作,包括对基础课、专业课、校外实践等具体教学环节设计与实施,协助专业负责人完成津贴发放等具体工作。
(3)完善教学团队建设
以工程教育课程群组建教学团队,出台相关政策,对建设要求、成员选拔、工作量计算以及考核评聘等方面给予进一步规定。对于团队教师在进修培养、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优先支持教师到企业实习、挂职锻炼、开展产学研项目等;优先聘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兼职教师进行授课或指导学生进行各类工程实践。
学校大力在经费投入上支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将设立专项教学经费。
(1)设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计划”教改工作经费
围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每年设立20万元的专项经费,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2)增加教学业务经费
除日常教学运行经费外,给予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的每生增拔400元教学业务费补贴,用于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和企业实习实训等。
(3)设立教学津贴专项经费
根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的学生数设立教学津贴专项经费,由专业负责人总负责,主要用于教学津贴补助、校外工程导师培养指导津贴、校内工程导师工程实践工作生活津贴、服务于本计划的产学研项目资助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过程中,遵循“以人为本、过程控制、内外结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指导思想,从组织机构、政策和条件支持、管理与运行制度及师资选聘等方面保障教学质量的同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信息反馈机制的建设。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并解决培养过程出现的问题,保障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和培养方案的落实。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包括校内信息和校外信息采集与反馈,校内信息要特别注意学生思想、学习情况及对教学的意见。应特别加强校外信息反馈系统的建设,信息来源可以是企业、用人单位、校友等,信息内容包括行业发展状况、对人才的需求动向、对毕业生知识及各方面素质的要求、对我校学生的评价、对我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的建议等等。
进一步完善学校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确保用于试点班的实验教学设备水平及台套数达到先进国家同类教育标准,形成有利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实践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