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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培养学制、标准

  • 发布日期: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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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时间为3—6年。

2、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

3、培养标准 

(1)素质结构标准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政治修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强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现代意识和人际交往意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技术素质和综合分析素养,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勤奋敬业;应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适应能力。

(2)能力结构标准

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包括私用和商用飞机驾驶能力、仪表飞行能力、高性能多发飞机驾驶能力和驾驶舱资源管理能力、机组配合能力;具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飞行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跟踪掌握该领域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

(3)知识结构标准

能够熟练掌握英语,特别是民航专业英语通话及运用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具备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包括:哲学、思想道德、法学、心理学、管理学、艺术、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包括:数学、物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扎实的飞行技术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航空电子设备、飞行原理、空中领航、航空动力装置、驾驶舱资源管理、航空气象、飞行中人的因素、航空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

4、毕业要求

本专业最低毕业要求197.5学分。

课程类别

学时

学分

比例(%)

公共基础课

1174

72.5

36.7

专业基础课

必修

580

36

18.2

选修

144

9

4.6

专业课

必修

144(256)

9

4.6

选修

116(228/292)

7

3.5

课堂教学总时数

1890(2002)

133.5

 

实践教学环节

6+176+255飞行训练

64

32.4

合计

197.5

100